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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偷税 领导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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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盐城市磷肥厂党总支书记成玉才、副厂长王家树不顾国家利益,蓄意偷税漏税。在市委重视下,第二工业公司党委决定分别给予成玉才、王家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九八四年三月十八日,盐城市税务局城区分局收到该厂财务科副科长、助理会计师胡正东和财务人员蒋学荣揭发本厂偷税、截留利润等违纪问题的来信。不久,市财政局也收到同样内容的人民来信。市财政局、城区税务分局先后两次组织专门人员到该厂进行调查,证实情况属实。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中旬。
作者 廖华山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1期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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