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湖北省委审批确定麻城县有66个贫困乡减免农业税、这些乡占全县乡镇53.8%,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数42.4%,人口占总数43%,农业税任务为一千三百七十余万斤,占全县农业税任务的26.1%,人平34斤,亩平42斤,户平158.1斤,为了放宽政策,促进这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省给这58个贫困乡下达了农业税政策性减免指标1,082万斤.县财政局采取了四条措施,正确执行这项政策性强的减免税工作. 一是抓宣传党的政策。县局和各所在贫困乡进行了广泛宣传,算帐摸底.实事求是,对农民进行党的政策教育.在省核定的贫困乡农业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