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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集资摊派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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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以集资、赞助等名目,随意向企业摊派资金和物资,造成企业社会负担过重。据湖南省的长沙、株洲、常德等市的典型调查统计,企业开支各种社会负担的总金额,一般占企业留利的30%以上。集资、摊派的名目繁多,诸如:教育集资、电站集资、邮电集资、医院集资、电视广播集资、堤防修建费、主管部门管理费、桥路街道修建费、绿化费、扫街费、治安费、民兵训练费、文体活动费,等等,共有20多种。值得注意的是。
作者 王贵琪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2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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