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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临时经营的税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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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城乡贸易日益活跃,临时经营活动也迅猛发展,它们与以往的临时经营已有很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①以往经营临商的纳税对象多系小商小贩,做些城乡之间农副产品及小商品的贩运,而现在则大多是集体企业,国营企事业单位,他们从事建筑、高档商品转手牟利,或者从事有偿技术没计等;②以往小商小贩本小利微,征税不多;现在应纳税单位和个人经营收入动辄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税额较大,已远非“芝麻”可比;③小商小贩偷漏税较普遍,征税时除宣传教育外,还带有很大强制性,现在的征税直接责任人有些是干部、科技人员、军人,他们之中很多人未接触过税收,不了解税法,但只要讲清政策,他们是乐意纳税或协助税收工作的。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3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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