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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金“清、收、管”提高资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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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八五年,沔阳县供销社联合社针对部分单垃资金管理不善和进货管理不严的实际情况,在全面进行“清商品、清资金、清财产、清帐务”的基础上,加强了资金的回收与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率,为扩大经营、搞活流通,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一、解剖典型,全面开展“四清理”去年初,全县基层社普遍反映资金紧张,有的单位出现了资金占用增加,无资金进货的现象.四月份,县联社组织了全县监察、财会、物价等职能工作人员100人,到郭河供销社开展清商品、清资金、清财产、清帐务的“四清理”试点工作.共清出赊销97起,金额9万元;空存商品23起,金额7万元;外单位挪用资金6起,金额3万元。
作者 张甘霖
机构地区 沔阳县供销社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4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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