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小钱柜”资金,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的账外资金。最近,武汉市按国务院的部署,正在对“小钱柜”进行清理整顿,从初步清理情况看,问题是比较严重的。不少单位通过化公为私,公款私存等不正当手段私设了“小钱柜”,其主要表现:一是面广.不仅企业,事业单位有,行政机关、群众团体也有,不仅市属单位有,中央、省在汉单位也有.二是来源多.主要来源有三:①截留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约占整个“小钱柜”资金来源30%;②非法占用和变卖国家资财所得的收入.也约占30%;③自立名目,擅自收取的各种手续费、服务费,罚金等款项,约占15%.三是支用乱.或用于发奖金.实物、“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