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严禁开具假发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税收、财务、审计的检查中,不时发现有的企业开具假发票,将商品(产品)改头换面,假开生产物资以代替实销的生活用品,为购货单位滥发实物,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一张发票上金额达万元以上,给购货单位凭证报销,非法支出,取得了“合法”凭证,售货方扩大了销货收入,双方皆大欢喜.然而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统一发货票管理办法,违犯了《会计法》,是一种严重的违纪犯法行为.不仅如此,这种做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会产生如下不良后果: 1.造成消费基金的失控。这种假发票既为购货单位滥发实物奖和逃避集团购买力专控管理提供了方便条件,又助长了消费基金的扩大和失控。
作者 刘邦本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10期4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