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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召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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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月二十一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有一千多人参加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动员大会。市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王明权副市长和省大检查办公室副主任刘晓惠在会上讲了话。会议要求,今年的大检查从即日起到春节前结束,仍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市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农村纳税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都要在11月20日以前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的检查机构要在12月20日以前派出工作组,对那些群众意见大,边查边犯,屡查屡犯以及内部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一九八六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吴建中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11期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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