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笔者在一次会计工作检查中,发现某批发单位拖延四个月或两个月才与银行勾对帐户。对这种违反会计操作规范的事,主管单位的财会负责人竟说:“只要没出问题,不要紧。”竟不让写进检查情况报告中,公然认可这种作法。听到这位负责人轻飘飘的谈话后,笔者对“问题”二字不知究何所指,如果是指会计核算,那么,四个月才勾对一次银行帐户,可说“问题”成堆;若指违法违规,这种作法是明摆着违反《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会计法》的。沉思良久,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指因勾对不及时而造成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才算“问题”,在未出事之前,都“不要紧”。多么荒唐的逻辑,多么拙劣的“领导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