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为您服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税收、财务大检查中对企业查出的利润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在会计报表上如何反映? (木子) 答:检查中查出的利润,在会计上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从查出的利润所属年份上,应划分为查出的当年利润和以前年度利润两种。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国家规定凡查出属于以前年度的收入,一律作为当年营业外收入,体现在当年的利润内。查出本年度违纪应增加的收入,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不能一查出问题,统统作为增加利润处理:
出处 《武汉财会》 1986年第12期48-49,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