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是美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美国一向以税收名目繁多,涉及面广而闻名于世,但获得诺贝尔奖金也要纳税却是史无前例。因为它与美国现行税法是相悖的。美国税法规定:在慈善、艺术和科学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人,获得奖金,不交所得税。然而,不久前,里根政府在改革税收法时,打算废除上述条款,以增加财政收入。人们知道,里根政府上台时曾宣称要消灭财政赤字,然而几年来,里根政府不仅没有消除财政赤字,反而在这块泥潭中越陷越深。为了扭转这种局面,里根政府绞尽脑汁,别出心裁地搞了一些新的花招,规定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要纳税就是一例。里根政府对取消上述税法条款作了如下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