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内部转帐核算也要健全原始凭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点和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使核算资料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凭有据。因此,在编制记帐凭证时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用来载明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具有法定效力。“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法”
作者 胡方新
出处 《武汉财会》 1987年第1期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