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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租赁制与资产经营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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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租赁制就是以国家的代表作为出租人,将整个企业,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不改变其所有权的前提下,交给集体或个人自主经营,国家除按规定收取税费外,再按一定比例收取租金的一种管理办法。企业实行租赁制后,承租人就是厂长(经理),他拥有人权、财权、资产经营自主权,可以不受行政干扰。但必须保证: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合同手续,为保证合同的实现,要求以一部分私人财产作抵押;要保证资产的完好和必要更新。
作者 熊报生
出处 《武汉财会》 1987年第5期12-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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