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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会计法》教育于财会教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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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法》于1985年5月1日施行以来,至今已两年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第一部会计基本立法,是会计工作们规范和准绳。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非常重视《会计法》的宣传、学习,采取不同形式,专门组织有关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会计法》,国家还把《会计法》作为国营企业经理,厂(矿)长统考的内容,对会计工作依法办事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据说,有的中等财会专业学校,至今未开会计法规方面的课程,因此,如何在教学时,寓《会计法》教育于其中,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几点浅见。一、在会计基础课中,结合《会计法》教育的问题。
作者 李建立
机构地区 湖北省粮食学校
出处 《武汉财会》 1987年第5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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