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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对今年“三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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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今年“三查”我市是如何部署的? 答:今年我市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九月一日到三十日为自查阶段,十月一日至十二月底为专业重点检查阶段;第三阶段是总结建制,明年春节前完成。问:为什么每年都要进行“三查”? 答:这几年我市和全国一样,每年都进行一次三查。通过几次大检查,确实在加强经济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增强人们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全局观念,促使国家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等方面都收到了实际效果。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
作者 黎小林
出处 《武汉财会》 1987年第9期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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