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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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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扬玉英同志: 你给本刊来信,询问基层工会有些开支,应列入哪些项目不明确,不好执行的问题,答复如下。首先,按制度办事,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光荣职责。但是,客观情况是在经常变化,全总制定的《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试行规定(草案)》不可能把经常变化的情况都包括进去。在遇到与制度规定的范围不明确的开支,需经单位领导人审批,才能办理,同时要向上级工会报告。其次。
出处 《武汉财会》 1987年第10期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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