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汉市染料厂在完善各种生产经营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他们采取从承包职工的基本工资中抽出20%与浮级工资、奖金捆在一起作为“全额”,同目标考核指标挂钩。随经济效益的好坏浮动,承包单位达不到目标,按三个台阶逐级下降,分别扣除奖金、浮级工资和20%的基本工资,并且对生产车间根据原材料的节约价值按比例分成提奖,多节多得,上不封顶。 1、全额与效益挂钩。厂部对生产车间实行全额同目标成本挂钩,全额的增减随产品成本的高低按比例上下浮动,达到目标成本领取全额,实际发生成本增减1%,全部也随之增减1%。即: 车间全额=核定全额×(1+成本增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