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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地方党委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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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现党政分开后,地方党委如何领导地方财政工作是财政经济界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拟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一、地方党委应当加强对地方财政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这一点,必须从思想认识上澄清几个问题:党政分开,绝不只意味着“党只管党”。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是地方党委履行好五项职责的前提条件,是对地方性重大问题实施政治领导的组织保证,无疑也是对财政工作实施正确领导的重要保证。地方党委要总揽全局,应该也必须包括总揽财政工作全局。因为地方党委通过两个重要窗口来洞察社会动态和社会意识。一个是政法工作。
作者 夏康裕
出处 《武汉财会》 1988年第6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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