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闻名全国的武汉市交通路集贸市场,商贩云集,以经营水产、肉食等鲜货为主,交易品种繁多,每天成交额达四万元以上。集贸税开征以来,税务所一直是采用“巡回征收”方法,即税收人员临摊对业户的销售货物核估数量,按日按次趟开票收款,这种征收方式使得税务部门对商贩的实际货量无法全面掌握,偷漏税难以避免。为了改变这个局面,该所及时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增强服务观念,从搞活流通,繁荣市场出发,进行了大量的摸底调查,广泛听取商贩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决定打破原来集贸征收的老框框,仿效固定个体户的征收管理办法,首先对一些流量较大而又相对稳定的行业和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