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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要实行内部银行和资金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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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财办、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以鄂财办字〔1988〕第10号文发出“关于在全省工商企业中推行企业内部银行和资金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建立企业“内部银行”和实行资金目标管理是发展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功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经济核算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企业改革,搞活企业,搞活资金,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抓紧抓好。二、在大中型企业中可建立“内部银行”。
出处 《武汉财会》 1988年第6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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