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是一切单位财务收支的依据。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直接控制逐步减少,间接控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集津及个人非法收入而制造转让,贩卖伪造凭证的现象日益严重。企业财会人员和经济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掌握伪原始凭证的特征,提高鉴别能力,对于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资财安全是十分重要的。在当前会计核算中,存在着两类伪原始凭证: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假公济私、滥发钱物、挥霍国家资财,弄虚作假编造的伪原始凭证;二是有少数人为了作弊贪污、行贿受贿、投机倒把,侵占国家和集体资财制造的伪原始凭证。前者主要存在于成本、费用中,后者主要存在于商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