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有关指示,武汉市人民政府对决定开展1988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作了部署。一、1988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加强宏观调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平衡财政收支,促进“双增双节”运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检查中,要把收缴违反法纪的收入同严格查处违反法纪行为结合起来,把大检查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监督检查同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查处违纪案件同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二、这次大检查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联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商业户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