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适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前置条件为建造合同的结算能够可靠估计。在实践中,"可靠估计"的结果往往造成建造合同准则与基本准则所要求的可靠性、谨慎性产生差异,导致经营成果不能被内部或外部审计有效地验证,由此形成盈余管理困境。本文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会计准则发展新趋势,提出前置重要性水平筛选程序来缩减建造合同准则的适用范围,以规避盈余管理的陷阱。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00-101,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