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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流、逆流和平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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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我国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规定集团内部交易应区分顺流、逆流和平流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本文结合集团内部常见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对如何按照新准则的规定,编制具体的抵销分录以及分配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了探索。
作者 李莉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06-107,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2014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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