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媒体的广告审查义务是媒体承担广告侵权责任的前提。媒体广告侵权应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媒体对广告的审查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媒体对广告的审查应当是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广告侵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共同侵权"特征,原则上媒体要与其他广告侵权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广告侵权责任与主责任竞合时,对广告主体承担的赔偿数额应当予以限制,媒体在无法提供主责任主体的具体信息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出处
《传媒》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64-66,共3页
Media
基金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广告侵权责任研究"(项目编号:11YJC820062)
山东省教育厅项目"违法医药广告的民事责任研究"(项目编号:J09WD5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