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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作企业性质改革供销社的物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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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销社体制改革要深入进行下去,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关制度也要按合作企业性质进行改革,这是供销社能否深入进行改革的关键。否则,光有集体的帽子,各项制度还是全民的一套,必然束缚住供销社的手脚。田纪云副总理1984年2月17日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流通领域要适应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供销社改革要从五个方面突破,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价格上要让供销社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国家规定的品种范围内,允许供销社按照产品质量、市场供求情况,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价。本文就供销社物价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初步的意见。
作者 刁雁宾
出处 《财贸研究》 1984年第3期23-25,共3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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