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的必然性”。正因为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它定必然要反映到各个时代人们的头脑中,引起思想家们对它的考察和研究。我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在研究社会经济间题时,也大都涉及这一方面的内容,其中不乏深刻犀利的观点。本文试图就他们关于劳动及与此相联系的分工观点作一简述,以期从一个侧面揭示其经济思想的发展水平。
出处
《财贸研究》
1987年第4期67-71,共5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