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界定问题很多学生都认为地域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是民诉中最难的内容。主要原因就是:在你们进入法学院之前对该概念一无所知。在1.1节中我们提到过,相对于法学院一年级的其他课程而言,民事诉讼对于你们而言已是非常陌生。然而,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权却又是该课程中最为神秘的内容。鉴于很多教授都从历史的角度研究该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理解地域管辖权基本含义的困难。现今,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理解地域管辖权是什么确实有点让人扫兴。但历史方法确实不赖。在我看来。
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1年第1期303-375,共73页
On Civil Proced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