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院之为书院,就在于它是把讲学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特殊教育单位。是否是讲学和学术研究场所是判断一个地方是否为书院的根本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本文通过对李国钧主编《中国书院史》一书中的附录三《历代书院名录》中所列的所谓"宋代福建书院",加以一一考辨,从中得出被该附录列为宋代福建书院而实非的书院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1、读书处;2、祭祀处;3、读书兼祭祀处;4、刻书处。此外,还有一类是基于朝代划分错误的,即元代书院。
出处
《闽台文化研究》
2007年第1期35-39,84,共6页
Fujian-Taiwan Cultur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