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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民宗委"四权"日前,在召开的湖北省委省政府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现场办公会议上,省民宗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监督权、检查权、情况反映权和表扬批评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民宗委正在认真研究落实"
出处 《民族大家庭》 2008年第4期56-56,共1页 NATIONAL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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