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青林烈士,女,1947年7月任中共万县地下县委副书记;1948年6月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并囚禁于重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监狱;1949年11月14日被害,时年36岁。 (一) 李青林,原名方琼,1913年11月19日出生在四川沪州城内。父亲李孟敏经商,因没有满足当地反动官吏和团防的勒索,在遭受毒打、监禁之后气愤而死。从这时起,青林家境便堕入困顿。父亲的冤死,是青林自幼就憎恨弱肉强食的旧社会的主要原因。 青林身体健康,性格好胜,爱读书。1932年她考入沪县女子师范后期班文史组学习。她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十分活跃,这在她的习作中可以窥见。例如,在《与友人论体育书》中,她写道:“现在中国的政治几乎到了破产的地步,野兽般的武人之专横,寡廉鲜耻的政客之蠢动。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3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