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故事新编》)……不足称为“文学概论”之所谓小说。 他的作文,却没有……想到“文学概论”的规定,或者希图文学史上的位置的,他以为 非这样写不可,他就这样写,因为他知道这样的写起来,于大家有益。 ——鲁迅 读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故事新编》,我们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它情节简单,描写不多,人物形象也是“速写”式的,并不丰满,但却具有一种特殊的艺术魅力;同时,如果不结合注释看,我们就不大容易理解作品所涉及的一些作者当时的社会问题,这又和读鲁迅杂文的情况类似。统观鲁迅一生的创作活动,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他前期偏重于小说创作,但从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写了《离婚》以后,就再也没有写过一篇“一般的”小说,而杂文写作量却越来越增加。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3期99-105,共7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