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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扁鹊见蔡桓公》中“司命”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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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中《语文》第二册《扁鹊见蔡桓公》中有“在骨髓,司命之所属也”一句,其中“司命”一词,不论是人教社出版的统编本,还是师范院校出版的各种译文,均把它当作“掌管生命的神”解了。其实,这种解法未必妥当。为什么呢? 第一,韩非这一寓言记叙病的过程是先腠理,次肌肤,再肠胃而后骨髓。一层深入一层,逐层论述。“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这些说法都很切合祖国医理。可见韩非虽不是医家,却也绝不是一个不晓岐黄之术的人,怎么会谈到“在骨髓”时突然说出一个虚无飘渺的“掌管生命的神”来呢?这样既很费解,也不合逻辑。诚然“司命”一词作“掌管生命的神”解,也确实有过,比如屈原的《九歌》中。但那里是在祭神,而此处是在谈病呀。
作者 田中永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71-,共1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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