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馨一先生《刘伯温年谱》据《元史·石抹宜孙传》及《诚意伯刘公行状》,定刘基于“至正十七年,为行枢密院经历,与行院判石末宜孙守处州。寇平,弃官,与义从者归青田山中”。后之论者遂认为《郁离子》是在至正十七年到二十年三月刘基应朱元璋召出山这三年中写成的。按,《石抹宜孙传》及《刘基行状》,乃至《神道碑》和《明史》本传,于弃官时间均无明白交代,而至正十七年冬,刘基尚有《浙东肃政廉访司处州分司题名记》之作,表明其时并未离开处州。《明史》本传称:“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35-,共1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