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民直接参与司法,而制度的适用则能进一步实现民众对司法活动产生正确的认知,提升司法公信力,缓解冲突。陪审制度在国外有着深厚的发展根基,而在我国仅仅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从实践中总结以及国外实施情况的比较,我国这项制度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制度本身设计和社会实践中认知度低两个方面。对于其完善措施,移植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法治理念的差异,人口众多,纠纷矛盾数量可观,经济能力相较薄弱,法制体系的差异导致了陪审团制在我国没有其生存土壤;陪审团制度本身的不稳定性等制度本身的缺陷也使得移植陪审团制十分的不必要。所以在当前,细化制度设计是最稳妥的优化路径。
出处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43-46,53,共5页
Chongqing City Management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