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作为百万大裁军的第一批军转干部,我从兰上州军区政治部转业到陕西省宝鸡市军转办。大裁军期间,宝鸡市每年接收安置600人左右,远超出正常年份的二三百人。那时的军转干部大多由农村入伍,按当时的政策,他们应回县里安置,但不少人不愿回县城,想在市里安置。为此,宝鸡市出台了一项政策:获得作战三等功一次的,平时三次以上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在边疆、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1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市内安置。这项政策获得军转干部的热烈拥护,够条件的很高兴,不够条件的也服气。
出处
《中国人才》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68-69,共4页
Chinese Tal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