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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就业前培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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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先培训后就业”是改革劳动就业制度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逐步改革了“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中央决定,从现在起对劳动就业制度进行第二步改革,即把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提到首要位置上来,从单纯数量上的安置转到提高就业者素质上来,以改变过去的“不培训照样可以就业”、“先就业后培训”等陈旧观念和不合理制度。旧的劳动就业制度,不利于青年钻研技术业务,也不利于企业职工素质的提高。长期以来,由于劳动就业制度实行“统包统配”,造成两个弊病:一方面,企业没有选择用人的自由,需要的人进不来,进来的人不会干;另一方面,待业人员不能根据自己志愿选择职业与单位。正如有的同志说的那样,旧的劳动就业制度好象“包办婚姻”
作者 汪学诚
出处 《成人教育》 1988年第1期23-,共1页 Adult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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