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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文章获赔10万元 给网络“新闻搬运工”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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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所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历时3年获终审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字节跳动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文章,须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另赔偿《现代快报》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城市党报研究》 2018年第11期43-43,共1页 CP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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