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财税一体化'的法律意义二、财税法治的基本逻辑:征税、管税与用税的统一三、制度建设:构建完整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四、结论一、问题的提出:'财税一体化'的法律意义(一)'财税制度'的视角拓展财税制度,取其广义而言,包含了税收制度与财政制度,而财政制度则既可以从广义上包含税收制度,也可以取狭义而仅指税收制度之外的内容。无论单纯的财政制度还是完整意义上的财税制度,更主要的内容还是指向一种经济意义上的社会系统。
出处
《财税法论丛》
2015年第2期155-167,共13页
Finance and Tax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