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1.政府为什么可能干预转让定价结果?2.转让定价调整机制如何完善?3.对中国产生的影响有哪些?4.结论和建议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爆发,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深刻转型历史阵痛时期。应当说,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全球大市场,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经济大循环,推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达到史无前例的高峰。但是,在全球化中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放大了资本逐利天性的危害,在带来了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同时。
出处
《财税法论丛》
2015年第2期411-417,共7页
Finance and Tax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