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高居住建筑规划设计水平,提升首都住宅建设品质,北京市规划委近日发布《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其中,对高层住宅建筑顶部提出要求:兼顾安全及相关建筑规范的要求,不允许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据了解,导则从城市设计和建筑单体层面,对住宅外部设计的高度控制、体量控制、交通组织、建筑风格、景观与公共环境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建议。在交通组织方面,导则提出,居住人口7000人及以上的居住社区需配建规模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出租汽车站;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菜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现行有关规定。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3年第16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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