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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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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分配退出、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安徽省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行管办分离。政府不再直接建设保障房,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房。根据《办法》,安徽省将继续推进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行"两房合一"。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3年第21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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