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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建设行政执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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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条例》共27条,明确提出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安全质量、建筑市场、住房建设、标准定额、建筑节能等建设行政执法活动,并对已查明的违法建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4年第3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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