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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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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执行,对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在收取土地出让价款方面给予优惠。其中,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库)及配电间等配套用房的可免收土地出让金。《规定》所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包括由同一主体结合地上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因地上建筑管线铺设。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4年第5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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