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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新规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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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意见》要求优化计划管理。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凡"空心村"治理、旧宅基地及其他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周转出的指标。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4年第5期14-14,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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