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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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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市绿地位置、面积、植物种类、数量等具体信息,要每年向社会公布。《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的居住区不低于25%;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团体不低于35%;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4年第13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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