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意见》,重申坚决遏制城镇建设规模无序扩张。在总体规划中严格落实集约节约用地。新增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逐步减少工业用地所占比重,适当增加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应控制在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15%一30%以内。严格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严守生态红线。规划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以功能集聚、组团发展为基本原则;规划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和县城,坚持集中紧凑的布局形态,发挥有限资源的集聚效应,一般不宜采用组团式、分散式的布局模式。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4年第19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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