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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升为由省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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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的通知》,决定以省政府名义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这标志着福建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由原来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提升为由省政府组织实施,为全国第18个由省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地区。福建省级规划督察员受省政府委托。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4年第24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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