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城乡规划督察员候选人的通知》(建力稽函[2015]171号),请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广泛推荐城乡规划督察员候选人,遴选工作具体由部稽查力公室负责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作为贯彻《城乡规划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向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5年第8期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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