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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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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6月1日以国函[2015]93号文,对江苏省《关于申报常州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予以批复。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街区特色鲜明,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二。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5年第12期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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